湖南商学院自考网:干部人事方面整改的问题
我校商学院关于干部人事方面的问题
1.关于学校人员编制紧,教师人数不够,引进人才受限,评聘高级职称指标紧缺的问题
学校正在积极争取,提请上级有关部门重新核定人员编制,已经于7月初向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提交了关于重新核定人员编制的申请报告。
2.关于个别机构设置变动频繁的问题
2013年,我校获批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等3个学科获批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学科。2014年,按照理顺工作关系的实际需要,根据《关于同意调整湖南商学院部分内设党政管理机构的函》(湘编〔2014〕104号),撤销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办,设立了研究生院,作为二级教学院部负责我校的研究生教育工作。这一调整经过了上级部门的核准,符合相关要求。今后,学校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避免机构设置变动频繁的情况。
3.关于个别干部任用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组织了全校副处级及以上干部全面系统的学习中央新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队伍进一步熟悉了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肃清了关于干部工作过程中的片面认识,强化了对好干部标准的理解,充分统一了思想。
二是制定了《湖南商学院干部交流工作暂行规定》,按程序和要求交流调整了19名正处级干部到新的工作岗位任职,进一步优化了中层干部结构,激发了干部队伍活力。
三是严格对照上级文件要求认真扎实搞好干部调整。上半年,学校按照干部工作程序和纪律要求,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已完成了两轮处级干部的调整配备工作。目前正在抓紧完成处科级干部的后续调整配备工作。
下一步,学校将对照中央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等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尽快修订学校层面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考核办法、干部退出机制等相关配套制度,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制度体系,为学校加快建设高水平商科大学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4.关于行政化倾向比较严重的问题
一是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引导机关干部切实转变观念,尊重师生意见,真正以学生为本,树立“为学生服务、为教学服务、为教师服务”的理念。
二是遵循教育规律,充分发挥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作用,下大力气克服学校管理中的行政化倾向。学校正在积极推进章程建设,力求形成决策、执行、监督三者相对分离、相互制约、相互合作的内部运行机制,进一步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是完成了《湖南商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的制订工作,目前已形成《湖南商学院学术委员会规程(草案)》。下一步,将制订并实施《湖南商学院学术委员会改选方案》,力争下半年组建完成新一届湖南商学院学术委员会。切实提高学术组织在高校治理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促进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相对分离、相互配合。
来源:湖南商学院自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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